他本來訂了高級酒店要去住一晚。昨晚小孩外宿,我們照例喝微醉,也照例微微口角爭吵,再和好。
期間,我發神經說我過年期間home sick太嚴重,不要過生日,逼著他取消酒店訂房。#我都想痛毆我自己
今早醒來,懷著我幹了什麼好事的心懺悔了整個早上,孩子被送回來後一家四口軟爛的在沙發上光選片就選了一小時,四個人四個意見,最後看完帕丁頓熊已經六點,天差不多黑了。
他說去買菜買肉回來燒烤(香港依然是六點之後不得在餐廳內用),車子開到銅鑼灣街市旁的凍肉店,孩子在後座睡著了,他拿著錢包跟購物袋很快地跳下車。
不知過了多久,正在納悶他怎麼還不回來,聽到敲車窗的聲音。
我轉頭一撇,看見了他,右手拎著購物袋(青蔥還從袋口竄出來),左手捧著一束花。(頓時他像漫畫男主角般,四周出現聚光燈,整個城市我只看得見你的那種...)
我問他,街市(台灣的傳統菜市場)裡面那間花店,比較類似批發的那種,怎麼弄出品味這麼好的花束,優雅極了。
他說,是他站在旁邊,出一張嘴指揮阿姨配色的。
八點才開動,開了兩隻酒,他還買了小孩的果汁讓他們可以一起舉杯。我拿出腳架簡單拍了一些合照,就這樣,即將迎來我的40+1。
(我生日是2月14情人節,本來這個時候是要住在維多利亞港全海景的酒店裡了,但我沒有太後悔破壞他原本的計畫,有一個可以從菜市場買到這麼有氣質的花束的男人,已經夠好了。)